迷途知返还不晚,别等到亡羊补牢,到时候事情就不好办了。
和谐社会,和谐人类,春节是举国同庆,合家团圆的日子。安全第一,开心重要。千万别一失足成千古恨,记得也别乱玩火,乱放鞭炮,过马路左右看,开车一定遵守交通法规,回家是让家人开心的,切忌别使小性子。。。祝大家新年快乐!!!
根据国务院发布的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70号)规定,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。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,包括:新年元旦(1月1日放假1天)、春节(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、初二放假3天)。
也就是说2009年的春节正式放假日期应该在2010年2月13日。如果朋友你是提前脱离了工作岗位或者请假走的,我断言你已经直接或者间接的触犯了法律。
个人建议你立即赶往火车站或者飞机场,已最快的速度订当天的车票、机票,立即返航。为节省时间,可打电话托人购买2010年2月12日晚的回程票再回来。
我做为一个守法的公民,善良的公民,热心的公民,希望大家都好的公民,我有责任,有义务对你提前一两天离开的行为,走在罪恶边缘的迷途羔羊进行说服教育。如果你执意不返,我会在过年这几天进行深入的调查,呼吁和我一样的纯粹的公民义正言辞的站出来说出去。等着年后处理吧,我要和你对薄公堂!